一、网络监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二)具有一定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鉴别力和专业领域知识,熟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关注了解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传播新渠道、新内容、新形式。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自愿为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贡献力量。
(四)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户籍在西安或长期生活在西安的中国公民。
二、网络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发现、鉴别、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及时总结举报工作经验,积极提出工作建议,不断提高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监督水平。
(三)宣传普及互联网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引导网民积极参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
三、网络监督员申报程序
登录西安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awljb.cn/),点击监督员窗口自愿报名申请并填写报名信息,经西安市网络举报中心审查通过后选用,义务开展网络监督工作。
四、网络监督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泄露网络监督工作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密文件、内部文件的相关内容。
(二)不得泄露涉及网络监督的工作信息、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且不宜公开的监督举报信息。
(三)不得以网络监督工作谋取私利;不得在从事网络监督工作过程中,损害有关单位和个人声誉。
(四)不得伪造、捏造、仿造虚假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监督举报。
(五)不得以网络监督员身份或以履行网络监督职责为由从事与网络监督无关的活动。
(六)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应当遵守的公序良俗、纪律规定。
(七)违反上述纪律规定者,我中心将取消其网络监督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29-6709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