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部分自媒体发帖称“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青岛全资子公司全面撤厂、企业年收入仅1800元等”引发关注。

  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1999年设立的长春桃李食品有限公司已将全部产销业务移交长春桃李面包有限公司,前者2025年营收0.18万元、2026年一季度营收0.13万元仅为遗留账务;承接业务的新公司2025年营收3.32亿元,该数据在2026年4月29日随年报公开。经研判,部分网络自媒体只截取旧主体低营收截图,刻意隐瞒已公示的新主体营收,歪曲企业架构调整的正常经营行为,编造老厂关停、撤场经营的虚假信息,该不实信息误导网民,对企业正常经营及区域营商网络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各类自媒体、网络平台及网民应当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客观、完整发布涉企经营信息,不得截取碎片化旧闻、片面解读企业公示材料,不得为博取流量编造、传播损害企业商业信誉的虚假内容。